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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2018年度个人购物商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7646) 变更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8-29   
             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8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2018年度个人购物商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7646)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下同)公告,因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要求“(1)自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义车辆):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得分;”的评分项与现有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冲突的情形,《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自有车辆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的普通货物运输,包括本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和销售商品等的运输,以及使用拖拉机从事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和农村生活资料等的运输,不纳入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范围。”,现将原招标文件及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将原招标文件P98页“技术评分标准”中的

5

配送能力

1)自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义车辆):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得分;

2)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得分;

3)车辆信息需提供http://dlys.gdcd.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可通过网站首页中“客货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进行查询截图)

4)以上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6

好:投标人名义自有运输车辆4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30吨(含);

6

较好:投标人名义自有运输车辆3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或投标人租赁车辆4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30吨(含);

4

一般:投标人名义自有运输车辆2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10吨(含),或投标人租赁车辆3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

2

差: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0

 

修改为:

5

配送能力

1)自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得分;

2)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得分;

3)租赁的车辆的信息需提供http://dlys.gdcd.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可通过网站首页中“客货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进行查询截图)

4)以上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6

好:投标人名义自有运输车辆4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30吨(含);

6

较好:投标人名义自有运输车辆3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或投标人租赁车辆4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30吨(含);

4

一般:投标人名义自有运输车辆2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10吨(含),或投标人租赁车辆3辆(含)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

2

差: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0

2、将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09051000

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41000

开标时间:201709141000

2)原标书售卖截止时间:20170822

改为:标书售卖截止时间:20170905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7091410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大道中145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3131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联系人:  戴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5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