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主页 > 信息公开 >详情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保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办公楼保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1-148007-0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保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6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1016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保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最高限价

1

办公楼保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一项

86万元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技术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1-5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凭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21日 至 2016年12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110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
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20-61819846
传真:020-61819846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宋路启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传真:020-83642820-804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