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4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洗涤服务 | 1年 | 人民币1.32元/件,约95万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具有其他合法的排污渠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上述5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上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14日 至 2016年08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 | 地址:广州人和镇鹤龙七路2号 |
联系人:庾工 | 联系电话:020-61179313 |
传真:020-86452816 | 邮编:51047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63转832 |
传真:020-834970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63转8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