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8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展览中心展示厅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100000元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 类 别 | 数 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展览中心展示厅运营服务项目 | 服务类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每年运营服务费用670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招投标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以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展览中心展示厅为中心5公里内具有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办事处或固定商业性质办公地点(自有物业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物业的,提供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至少四年期以上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若无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意向书(意向租赁1000平方米以上商业性质办公面积,租期三年)及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三年期以上正式场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并提交采购人备案),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2-9格式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具备《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因不良行为被政府采购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罚,或在市招投标相关网站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06日 至 2016年02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05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 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
联系人:巴西 | 联系电话:020-84986341 |
传真:020-84986341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赵小组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赵小组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0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