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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清洁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清洁用车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清洁用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元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

项目内容

类 别

交货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1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清洁用车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48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响应。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本公告合格报价人条件的证明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01 月28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03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02 04 09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02 04 09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28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0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8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37414622
传真:020-37414622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04 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赵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