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春运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3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 | 项目内容 | 类 别 | 完成时间 |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
1 |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春运物资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详见产品清单里供货时间的要求 | 63 |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响应。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内厂家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经销商的授权证明。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1-3类产品中3个或3个以上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在广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常驻服务机构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需提供由2015年内的由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文件需由税务机关出具并附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注册属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7)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公告合格报价人条件的证明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01 月27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02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02 月03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02 月03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0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黄埔大道中120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689559 |
传真:020-38689559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赵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赵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