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的委托,对“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船舶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 12 月 24 日起至2015年 12 月 31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EGD-CT159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船舶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4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项目内容 | 服务时间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公务船的航行、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船舶劳务承包 | 二年(从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 ¥16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元整) |
六、合格投标人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1)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
(2)具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有效的《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4、有2名以上具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管理人员、有与本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务合同关系的自有船员;
5、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12 月 24 日起至2015年 1 月 1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1 月 14 日9 时00分至 2015年 1 月 14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 1 月 14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215636
传真:020-821563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大院5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朱小姐
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49701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四、洽购文件地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