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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发债中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YD230679)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发债中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YD230679)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服务项目供应商。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概况:我司拟通过发行金额不超过7亿美元(含7亿美元)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高级债券(含5年),最终规模、期限、品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最终确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等经营范围内的合规用途。

招标内容:

包组

包组内容

聘请数量

限价(美元)

包组一

全球协调人

3家(2家为券商、1家为银行)

7亿,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3%

包组二

发行人国际律师

1家

30万

包组三

承销商国际律师

1家

30万

 

二、评审信息:

1、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8月7日

2、评标日期:2023年8月28日;

3、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评标室

4、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以下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服务商:

包组一:全球协调人

投标单位

承销费率(%)

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

券商类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0.125

98.80

第1中标候选人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0.125

92.00

第2中标候选人

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0.120

74.60

第3中标候选人

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0.120

74.20

第4中标候选人

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CLSA Limited

0.130

67.00

第5中标候选人

民银证券有限公司

0.120

65.00

第6中标候选人

招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0.129

64.40

第7中标候选人

银行类

投标单位

承销费率(%)

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0.128

93.60

第1中标候选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0.120

74.20

第2中标候选人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0.128

73.40

第3中标候选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0.100

73.00

第4中标候选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0.130

52.80

第5中标候选人

包组二:发行人国际律师

投标单位

投标总报价(美元)

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170000.00

82.20

第1中标候选人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75000.00

73.40

第2中标候选人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

60000.00

64.20

第3中标候选人

高伟绅律师行

135000.00

63.20

第4中标候选人

君合律师事务所

105000.00

60.60

第5中标候选人

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99000.00

58.80

第6中标候选人

天元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160000.00

49.00

第7中标候选人

普衡律师事务所

105000.00

47.60

第8中标候选人

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100000.00

43.20

第9中标候选人

麦振兴律师事务所

128000.00

33.80

第10中标候选人

包组三:承销商国际律师

投标单位

投标总报价(美元)

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75000.00

71.40

第1中标候选人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

70000.00

65.20

第2中标候选人

高伟绅律师行

118000.00

61.60

第3中标候选人

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99000.00

58.80

第4中标候选人

普衡律师事务所

125000.00

47.40

第5中标候选人

天元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160000.00

43.80

第6中标候选人

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120000.00

43.40

第7中标候选人

备注:1.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次全球协调人承销费的中标价格按三名中标机构(2家为券商、1家为银行)承销费率报价的平均值:0.126%计算,作为本项目承销费中标价格(承销费率)。

2.招标文件规定,包组二、包组三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现场根据包组二及包组三的评标情况,两包组的综合评分均为“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排名第一,经现场连线该投标人授权代表,确认中选“包组二:发行人国际律师”,放弃“包组三:承销商国际律师”的中标资格。包组三中标资格由综合评分第二名“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33、34层

招标人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人联系电话:020-82115630

 

招标人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zgydgb2005@126.com)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642820-808

招标人代理机构传真:020-83642820-822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7日00:00 至 2023年9月11日24:00止),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