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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岭南粤剧周系列活动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2   

  为更好地选取2025年岭南粤剧周系列活动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公开磋商,在参与磋商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岭南粤剧周系列活动

  (二)项目编号:GDYD250630

  (三)项目目的:

  弘扬传统文化,打造全运氛围。本次系列活动正逢第十五届全运会期间,邀请众多粤港澳艺术名家齐聚一堂,向广大市民群众生动展示粤剧粤曲的艺术魅力,增强对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大力营造“激情全运 活力荔湾”的浓厚氛围。

  推动粤韵传承,培植新生力量。依托少儿粤剧传承基地等青少年粤剧粤曲传承发展重要阵地,通过“红豆生辉”青少年粤剧粤曲展演、粤艺大讲堂等多元活动,大力激发青少年对粤剧粤曲文化的兴趣。

  打造文化品牌,提升区域影响。通过举办系列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粤剧粤曲文化品牌,提升荔湾区粤剧粤曲文化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建设“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的粤剧粤曲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交流与融合注入新动力。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粤剧周启动仪式、粤剧粤曲巡游、粤剧粤曲讲座、粤剧粤曲展演、粤剧游径打卡等活动内容,进行粤剧粤曲文化宣传推广。

  (二)项目最高报价限价:¥890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元整)。

  三、主要工作服务要求

  (一)服务计划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服务内容的规定进度、完成情况和当前时间段的工作状况,以及下一个时间段计划的工作内容,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建议。

  (二)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分工组织明确的服务架构并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各项工作的进度、完成情况及效果,并应针对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提出优化建议。

  (三)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安排科学合理、有序推进,注重活动安全保障。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系列活动,实现各类活动资源相互衔接、协同共进,共同构建丰富多元、精彩纷呈的岭南粤剧周系列活动。

  (四)加大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荔湾区打造成为老城市新活力的重要展示窗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州实践贡献荔湾力量。

  (五)知识产权及服务成果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所有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2.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影音素材、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及制作宣传推广的内容不得侵犯采购人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3.履行本合同服务工作而产生的所有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研究成果、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以及制作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采购人不允许公开发布的信息、文稿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文件以书面形式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25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单位,如有评审专家费用则由中选单位按实结算。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ywdt/cgxx/index.html)下载磋商文件。

  (二)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0月22日;

  发布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0月27日。

  八、磋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 年 10月28日上午 9:30—11:30 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室),逾期恕不受理。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九、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采购人因故取消或中止磋商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采购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公告及磋商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服务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28863      

  代理单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08

  附件:2025年岭南粤剧周系列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0月22日